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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发布时间:2024-01-18 08:12
  近年来,投资者依据国际投资条约对东道国提起仲裁的案件逐渐增多,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开始引起学者的关注。国际投资条约中一般规定投资争端适用国际投资条约、有关的国际法或东道国国内法等。中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大多规定有投资争端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具体条款例如东道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适用问题上仍需完善。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法律适用实践
    (一)国际投资条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适用
        1.国际投资条约的适用
        2.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适用
    (二)同时适用东道国国内法和国际法
二、中国签署的国际投资条约中法律适用条款的规定
    (一)规定争议“适用本协定、缔约一方的法律以及公认的国际法”
    (二)规定争议“适用本协定、有关的国内法、缔约两国的协定以及公认的国际法”
    (三)规定争议“适用投资所在缔约一方的法律”
    (四)规定争议“适用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如果无此种同意,适用国际法的原则”
三、中国签署的国际投资条约中法律适用条款的建议
    (一)应将投资争端的法律适用规定纳入国际投资条约中
    (二)应尽量规定适用东道国国内实体法规定
    (三)关于国际法的适用,应限制在双方均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范围内



本文编号:387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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