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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商谈论与儒家法律思想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27 17:58
  法律商谈论是哈贝马斯基于现代国家合法性危机的根源,即法律的"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为现代国家合法性危机开出一剂良方。虽然法律商谈理论思想带有强烈的西方文化色彩,但是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近现代中国的实践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协商民主"的影子。通过对法律商谈论与儒家法律思想中的道德观、思维方式与"公共领域"进行比较研究,探寻法律商谈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商谈论的产生背景
    (一)现代资本主义危机与协商民主的兴起
    (二)全球化带来新的挑战
二、法律商谈论的理论基础及内容
    (一)理论基础
        1. 个体道德意识发展论
        2. 韦伯的合理化论题
        3. 康德伦理学
    (二)法律商谈论的主要内容
三、比较研究
    (一)道德观之比较
    (二)思维方式之比较
    (三)“公共领域”之比较
四、法律商谈论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启示
    (一)将法律商谈引入立法程序中,从立法层面实现良法之治
    (二)将法律商谈引入司法领域,构建“商议式司法模式”
    (三)提高公民守法、用法能力,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



本文编号:375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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