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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西藏法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11-09 19:50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民族法制建设。民国时期治藏法律制度的建设对于巩固国家对西藏的主权作出了一定贡献。 本文对民国政府强化国家对西藏主权的宪政、治藏宗教管理法规、行政管理法规、教育管理法规及西藏地方政府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在剖析了民国时期各类法制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民国治藏法律的特点、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客观评价,揭示出民国治藏法律的历史继承性和创新性,给予新中国西藏法制建设以启迪。 辛亥革命爆发后,民国肇始。民主共和国的创始人孙中山对资产阶级法制赋予了极大的期望,他希望能够通过法制的建设,达到“三民主义”的实现。他本着资产阶级的法制原则,提出了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倡导“五族共和”,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重视根本法的制定,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民国法制的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在法制建设上,由于民国短暂和政权动荡,始终没有制定出一部象清代《钦定理藩院则例》那样的民族法,但是民国法制又有不同于以往朝代法制的特点。同时西藏地方法制的传承性,使得西藏地方法律呈现出落后性,野蛮性...

【文章页数】:12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民国时期西藏法制概况
    第一节 民国时期西藏地方法制概况
    第二节 民国时期中央政府治藏法律制定的概况
        一、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治藏法律
        二、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治藏法律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治藏法律
第二章 强化国家对西藏的主权的民国宪政
    第一节 以宪法确立民国政府对西藏的主权
        一、 以根本大法确立西藏的法律地位
        二、 《西藏全体僧俗大众今后取舍条例》的制定及其性质
    第二节 以政权组织法确立西藏的参政议政权
        一、 参加国会,制定《参议院法》
        二、 参加约法会议,制定《中华民国约法》
        三、 参加善后会议,制颁《中华民国宪法案》
        四、 参加国民会议,制定《训政时期约法》
        五、 参加国民参政会,制定治藏的单行法律
        六、 参加国民大会,制定《中华民国宪法》
    第三节 中央治藏机构和西藏地方驻内地办事机构管理的法制化
        一、 中央治藏机构管理的法制化
        二、 中央派驻西藏地方机构管理的法制化
        三、 西藏地方驻内地派出机构管理的法制化
    第四节 拒签不平等条约
        一、 民国时期的反帝和对待不平等条约的政策
        二、 抵制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与维护主权的统一
    第五节 反对西藏分裂的规约和规章
        一、 《停战合同十三款》与续议藏约
        二、 《解决中藏问题条件》的提出
        三、 康藏纠纷善后办法的签订
        四、 争取班禅回藏与制定《班禅行辕办法》
        五、 达赖圆寂后国民党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所作的努力
第三章 民国治藏宗教管理法规
    第一节 清代宗教管理法规的援引
    第二节 民国宗教管理法规的具体内容
        一、 寺庙管理制度
        二、 喇嘛管理制度
        三、 喇嘛印信管理制度
第四章 民国治藏行政管理法规
    第一节 西藏王公待遇的规定
    第二节 西藏人员进京展觐管理制度
    第三节 西藏人员的奖叙任用制度
    第四节 蒙藏失业人员救济法律制度
第五章 民国治藏教育管理法规
    第一节 民国教育立法与民国初期西藏学校教育概况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西藏教育管理法律制度
        一、 国民政府西藏教育总体规划
        二、 西藏党治人才的教育制度
        三、 西藏政治人才的教育制度
        四、 寺庙教育制度
        五、 捐资兴学褒奖制度
        六、 教育补助制度
        七、 西藏学生保送制度
        八、 西藏学生待遇制度
第六章 民国时期西藏地方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朝法律在民国西藏的持续效力
        一、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在民国的持续效力
        二、 《水牛年决定》和《铁虎清册》的持续效力
        三、 《钦定理藩院则例》的持续效力
        四、 《新治藏政策大纲十九条》的持续效力
    第二节 西藏地方法律的持续效力
    第三节 西藏地方法律的其他形式
        一、 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封文、训令
        二、 摄政文告
        三、 噶厦令
        四、 地方官员令
        五、 寺庙寺规
    第四节 从热振案件看西藏地方的司法制度
        一、 监狱设置
        二、 刑事处罚
        三、 财产处罚
        四、 行政处罚
        五、 宗教处罚
        六、 涉外案件的处理
结论
    一、 民国西藏法制的特点
    二、 民国西藏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
参考书目
后记



本文编号:386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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