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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评估功能的定位

发布时间:2024-03-07 04:50
  当前人们对于法治评估的功能不够重视,还存在认识不同、定位不清,以及法治评估的功能异化、工具化、外在化、单一化、甚至被否定等现象。法治评估的功能定位不清或不当,不仅直接影响法治评估,而且将严重妨碍法治建设,因此,亟需对法治评估的功能进行明确、科学、合理的定位。法治评估的功能实质上就是治法——对法治的管理或治理,法治评估是一套法治治理机制——自查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指引机制、认识机制、发现机制、纠错机制、倒逼机制等等。法治评估要具有可信度和有效性,才能充分发挥上述功能,达到治理法治,使法治落到实处,名副其实,实现良法善治的根本目的。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法治评估功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一) 法治评估功能的异化
    (二) 法治评估功能的工具化
    (三) 法治评估功能的外在化
    (四) 治评估功能的单一化
    (五) 否定法治评估的功能
二、法治评估是一套法治治理机制
    (一) 法治评估是一种自查机制
    (二) 法治评估是一种公 (大) 众参与机制
    (三) 法治评估是一种认识机制
    (四) 法治评估是一种指引机制
    (五) 法治评估是一种发现机制
    (六) 法治评估是一种纠错 (偏) 机制
    (七) 法治评估是一种倒逼机制
三、法治评估实现法治治理的条件
    (一) 法治评估的可信度
    (二) 法治评估的有效性



本文编号:39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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