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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制度衔接

发布时间:2024-02-15 01:02
  调解作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具有成本低廉、程序简便、又有利于缓解诉讼压力、建立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等优点。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制度衔接,形成诉讼内外纠纷调解机制的功能互补,将有利于缓解诉讼压力,拓宽公民解决纠纷的渠道,回应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本文写作的主线是: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功能互补为前设对三者的制度衔接进行论证,并对厦门和上海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和归纳,从而为制度衔接提出具体建议。 本文分五个部分对制度衔接进行论证说明: 第一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基本情况。这一章首先介绍了调解制度的由来和价值;其次,介绍三种调解的发展现状和相互关系,并总结出三者各自的优势和不足,说明如果能建立制度衔接,实现功能上的互补和互动,将有利于发挥诉讼内外调解机制的作用,便于公民解决纠纷。 第二章,三种调解进行制度衔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章先从社会条件分析必要性,说明建立三者的制度衔接是适应社会纠纷发展形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法治理念发展的需要。然后从理论上分析可能性,首先分析制度衔接的基础在于三者存在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接着从权利保障和司法救济以及法律经济学的角...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基本情况
    第一节 调解制度的由来及价值
    第二节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发展现状
        一、人民调解的发展现状
        二、行政调解的发展现状
        三、诉讼调解的发展现状
    第三节 三种调解的相互关系
        一、三种调解的共同之处
        二、三种调解的不同之处
        三、三种调解的优势和不足
第二章 三种调解进行制度衔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第一节 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一、适应纠纷发展形势及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需要
        三、符合法治理念发展的需要
    第二节 制度衔接的可能性
        一、三种调解存在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二、权利保障和司法救济理论的支持
        三、法律经济学理论的支持
第三章 从地方探索的得失看制度衔接
    第一节 厦门市对三种调解进行衔接的实践
        一、基本规定与做法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第二节 上海市对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进行衔接的尝试
        一、基本规定与做法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第三节 地方探索的得失给我们的启示
        一、主要成果在于建立了纠纷解决互动机制
        二、主要问题在于难以实现诉讼内外调解制度的效力衔接
        三、实践给我们的启示
第四章 实现制度衔接的建议
    第一节 制度衔接的应有之义
    第二节 法律制度层面
        一、明确调解协议的法律执行力
        二、明确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范围
    第三节 工作制度层面
        一、提高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质量
        二、法院应采取具体措施来推动三者的制度衔接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9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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