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自然物原告资格的确立
发布时间:2023-02-09 18:13
诉讼资格的改革问题是环境保护法学争论不休的课题。以批判我国当前《环境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之法律文本弥漫出的"人类中心主义"气息为出发点,并结合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主要停滞于"书面上的法"之现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伦理基础进行反思: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在维持我国现有诉讼制度框架不变的情形下,通过转变观念,运用"人际同构法哲学"的理念对现有法律文本的诉讼资格进行扩大解释,以期唤醒人们对自然物诉讼权益的重视。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1.我国法律文本之规定
2.我国司法实践之现状
3.环境公益诉讼的伦理基础反思
二、自然物诉讼资格的正当性分析
1.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契合“人域法”的阶梯发展规律
2.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是实现人际和谐的必然要求
3.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未来趋势
三、自然物诉讼资格的可行性分析
1.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在我国现有环境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具有兼容性
2.人们习惯法思想的转变能使自然物诉讼资格变为现实
四、走向权利的时代:尊重自然物的诉讼资格之权
本文编号:3739013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1.我国法律文本之规定
2.我国司法实践之现状
3.环境公益诉讼的伦理基础反思
二、自然物诉讼资格的正当性分析
1.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契合“人域法”的阶梯发展规律
2.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是实现人际和谐的必然要求
3.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未来趋势
三、自然物诉讼资格的可行性分析
1.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在我国现有环境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具有兼容性
2.人们习惯法思想的转变能使自然物诉讼资格变为现实
四、走向权利的时代:尊重自然物的诉讼资格之权
本文编号:373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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