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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案件中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衔接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7 19:27
  逃税违法行为既是行政处罚的对象,又是刑事责任追究的对象,在逃税案件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方面存在衔接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涉及逃税罪尤其是对现行《刑法》第201条第4款中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关系的认定及衔接问题存在许多不同见解。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行为的准确把握,做好逃税案件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衔接工作,应作为当前有效打击逃税犯罪首要考虑和亟待攻克的问题。本文以荣某公司逃税案为切入点,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同时对《刑法》第201条第4款中所涉及的关键词展开分析。文章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逃税案件中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衔接问题进行研究,对两者在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焦点及“已受行政处罚”的学术界不同观点展开解析,进而得出自己的观点。研究表明税务机关所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必须是合法的,行为人应该主观上认同通知的具体内容,客观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才可以成为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已受行政处罚”不是指税务机关仅仅作出了处罚决定,而是进一步要求行为人履行了相关内容,即行为人接受处罚的同时还要实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学界不同观点概况分析得出在具体...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一)荣某公司逃税案案情摘要
    (二)荣某公司逃税案案件判决
    (三)案件分歧意见与争论焦点
二、《刑法》第201条第4款中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关系的认定
    (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的理解
    (二)“已受行政处罚”的理解
    (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理解
    (四)《刑法》第201条第4款的性质
三、逃税案件中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的移送程序
    (一)行政处罚为刑事追诉的前置条件
    (二)逃税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罚与移送
    (三)对税务机关移送逃税证据的理解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本文编号:381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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