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视同销售在汇缴申报表中的四种填报方法
发布时间:2021-12-30 22:24
<正>甲企业2019年将某自产非消费税应税产品用于本企业的广告和业务宣传项目,成本价80万元,市场价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甲企业发生上述业务一般会被认为属于典型的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业务宣传费"93万元,贷记"库存商品"80万元、"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万元。对上述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实务中存在四种不同的汇缴申报表填报(计税)方法,以下对此一一探讨。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1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汇缴申报填报方法
1. 第一种填报方法
2. 第二种填报方法
3. 第三种填报方法
4. 第四种填报方法
(二)评价
本文编号:3559074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1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汇缴申报填报方法
1. 第一种填报方法
2. 第二种填报方法
3. 第三种填报方法
4. 第四种填报方法
(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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