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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差额计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争议分析

发布时间:2022-01-16 02:32
  财政部文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出台后,引发了诸多争议。可以将上述争议归纳为三种类型,即:以抵减的销项税额冲减成本的争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减少的争议,金融商品转让的负差处理争议。结合差额计税的税务处理规定,对会计处理的三类争议进行分析,并对如何完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章来源】:财会月刊. 2017,(1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差额计税的业务范围及存在原因
    1.承接原营业税的业务。
    2.特殊业务。
    3.差额计税存在的原因。
三、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争议
    (一)以抵减的销项税额冲减成本的争议
        1. 争议问题。
        2. 争议分析。
    (二)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减少的争议
        1. 争议问题。
        2. 争议分析。
    (三)金融商品转让的负差处理争议
        1. 争议问题。
        2. 争议分析。
四、完善会计处理的建议
    1.针对差额计税业务的具体类型,应以现有的账务处理原则为基础,出台账务处理操作具体规范。
    2.针对金融商品转让类业务的账务处理,应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作为过渡科目。
    3.针对购入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额计税业务,应制定审核细则,以防止税额的重复抵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J]. 刘娜.  现代商业. 2017(30)



本文编号:359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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