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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据的可税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07 06:10
  数据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能否对数据征税(即数据的可税性)的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本文从经济、法律、征管三个层面分析了可税性的标准以及数据的可税性。尽管数据满足可税性条件并且实际上已经开始征税,但我国数据产业的征税范围仍然偏窄,相关税收收入在规模、比重以及增速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要在数字经济时代成为新的重要税源,数据课税还需要解决在理论、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数据的种类
二、可税性的标准
    (一)经济上的可税性
    (二)法律上的可税性
    (三)征管上的可税性
三、数据的可税性分析
    (一)数据能够通过多种形式产生经济利益
        1. 数据作为生产资料。
        2. 数据作为商品。
        3. 数据作为交换媒介。
    (二)我国税法中关于数据征税的法律依据
        1. 对数据交易征税。
        2. 对数据所得征税。
        3. 对数据财产征税。
    (三)数据相关产业税收征管现状
四、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保障权益与依法征税
    (二)是否应当对个人数据活动征税
    (三)数据交易价格的确定
    (四)数据资产的税收管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独立数字货币的增值可税性研究[J]. 应玉冰.  税收经济研究. 2020(01)
[2]在价值创造地征税:“用户参与”与它有什么关系?[J]. 约翰内斯·贝克尔,约阿希姆·恩利施,刘奇超.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9(04)
[3]论税法上的“可税性”[J]. 张守文.  法学家. 2000(05)
[4]大数据在纳税缴费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研究[J]. 邓学飞,贺照耀.  税务研究. 2020(05)



本文编号:371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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