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管理论文 > 信息管理论文 >

网络直播平台收入确认与计量探讨

发布时间:2021-02-22 03:36
  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从事直播业务,现有会计准则对直播行业交易收入的规定尚未细化,鉴于直播行业经济业务的特殊性,为了方便财务报表使用者客观判断直播企业的风险水平,进一步规范直播企业的收入确认细则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直播行业经济业务的特性,对其收入的具体确认问题进行研究,从而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企业收入确认问题、加强企业间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文章来源】:财会通讯. 2019,(2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网络直播平台收入确认与计量探讨


网络直播平台收费模式

收费资金,C端,平台


countingPractice平台来获取经济利益,比如直播平台通过在直播过程中为某些特定产品引流的方式获取经济收入,其本质仍然是一种广告收入。C端收费是网络直播企业基于互联网直播平台,建立的一种用户打赏的新盈利模式,用户在观看直播平台时利用已兑换的虚拟物品来加强和主播的互动,获取最佳的娱乐体验,直播平台则通过用户打赏或根据客户需要为其提供额外服务获取收入。结合目前直播平台的类型和发展趋势,本文预测未来直播企业的收入构成中,广告收入和用户打赏收入的比例会逐渐持平。直播平台C端收费资金流向见图2,可以看到,平台会按一定比例抽取佣金作为其经济收入,直播平台获取收入后,经纪公司和主播再继续分成获得相应报酬。(三)网络直播企业收入确认特点网络直播行业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而兴起的新兴行业,由于其营运模式的特殊性,和我国传统企业相比其收入的确认也存在一定特性。网络直播公司中的商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实物而是以虚拟物品的形式存在,因此其商品的真实价格及商品风险如何准确界定存在一定的困难。(1)不同收入模式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网络直播企业主要采取B端和C端收费两种收入方式,针对不同的收费方式其收入确认的方法也有所区别。B端收费是指是通过游戏联运、广告植入和电商平台来获取经济利益,比如在直播平台通过在直播过程中为某些特定产品引流的方式获取经济收入,其本质仍然是一种广告收入。C端收费是网络直播企业基于互联网直播平台,建立的一种用户打赏的新盈利模式,用户在观看直播平台时利用已兑换的虚拟物品来加强和主播的互动,获取最佳的娱乐体验,直播平台则通过用户打赏或根据客户需要为其提供额外服务获取收入。例如,用户在荔枝FM直播平台上购买储值后,可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会计准则运行主体及其互动机制研究[J]. 卜君,孙光国.  会计研究. 2017(08)
[2]“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应用研究——以房地产行业为例[J]. 黄沙沙,孔庆林.  财会通讯. 2017(04)
[3]B2C销售收入确认相关问题研究——基于天猫卖方企业的视角[J]. 金夏云.  财会通讯. 2016(13)
[4]电子商务会计确认研究[J]. 王学慧,麻红晓.  财会通讯. 2014(31)



本文编号:304539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sjfx/304539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ade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