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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税基本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4-03-30 23:44
  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热点。理论上,房地产税有调控房价、培育地方主体税及优化地方税体系等多重功能。主辅功能的不同设定对房地产税体系设计有决定性影响。通过分析多重功能之间的关系、得出将房地产税功能定位于培育地方主体税是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将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为优化地方税体系是必然选择,并建议坚持量能课税原则,将家庭总体支出能力作为参考因素;理顺中央和地方税权关系,提高地方因地制宜的能力;改变现行税制要素设计,制定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的税制要素;整合税种,实现简税制的地方税体系。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我国房地产税的多重功能
    (一)房地产税功能之一:调控房价
    (二)房地产税功能之二:培育地方主体税
    (三)房地产税的功能之三:优化地方税体系
    (四)小结
三、我国房地产税主要功能的应然定位
    (一)调控房价、培育地方主体税和优化税体系功能之间的关系
    (二)培育地方主体税不是现阶段房地产税的主要功能
        1. 培育地方主体税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
        2. 房地产税不能达到培育地方主体税的目的。
    (三)优化地方税体系是现阶段房地产税的主要功能
四、优化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建议
    (一)严格遵守量能课税原则
    (二)理顺中央和地方税权关系
    (三)房地产税税制优化建议
        1. 优化地方税体系功能下应采取“低税率”。
        2. 优化地方税体系功能下应采取“宽税基”。
        3. 优化地方税体系功能下应不断提高征管水平。
    (四)优化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直接目标:简税制



本文编号:394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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