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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风险分析 ——以北京银行为例

发布时间:2021-09-03 00:49
  自2016年以来,我国政府积极鼓励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银行业探索投贷联动业务后,投贷联动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在互联金融兴起、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渗透银行业务领域的背景下,投贷联动模式能很好地实现将传统信贷模式优点与股权联动新动能有机结合,以“债权+股权”相结合,使银行传统的信贷投放风险与优质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形成对冲关系。它一方面能够实现银行分散信贷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还能满足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当前影响我国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因素众多,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业务推进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种错综复杂、不确定的风险。北京银行作为国内探索“投贷联动”业务领先者,投贷联动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末,已累计办理认股权贷款业务49.76亿元,占内外部投贷联动业务规模的接近一半,服务科创企业客户达到404户。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最近几年在我国快速兴起的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投贷联动业务,结合北京银行投贷联动具体案例,运用了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的方法对现阶段投贷联动业务的相关风险进行深入理论分析和实证评价。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现状和风险;其次... 

【文章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风险分析 ——以北京银行为例


论文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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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能够不受法律法规监管的限制,又可以获得该公司的股本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合同,建立了信息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分散风险的作用。然后该笔业务的部分收入由 VC/PE 投资机构通过给合作银行,达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的。也就是说,投贷联动的模式不受法律法规监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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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行+子公司”模式为例,这种模式是最常见的实行方式, 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大规模的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在香港或者其他地区以全资的方式设立投资子公司,再由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内地设立股权直投公司,采取“境内银行信贷投放+境外子公司股权投资”的模式来间接的达到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联动。这种模式下,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母公司并没有直接参与对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投资, 因而并没有违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在境内的股权直投子公司就能够和境内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贷联动业务。这类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风险评估主要由银行投资银行部门对分支机构推荐的相关企业做评估工作,最后是由境内直投子公司出面,与合作企业协商股权投资相关事宜, 其主要类型包括“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收益”、“贷款+直投+远期收益”等。


本文编号:338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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