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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专利权主体制度的冲击及应对

发布时间:2023-02-27 20:32
  目前,不断突破的人工智能给专利权主体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于人工智能不是专利法中的“人”,使得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专利性、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发明人认定以及权利归属确定等问题的解决陷入困境。如何应对这些挑战,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专利法保护提供支撑,已成为专利法领域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对人工智能给专利权主体制度带来的冲击及应对进行了深入探讨。除去引言和结论,本文共有4章,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由第二章组成。该部分对专利权主体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梳理,重点阐述了专利权主体资格的判断标准,同时在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给专利权主体制度带来的挑战进行凝练与概括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应对冲击的当务之急就是对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专利法上的主体资格进行分析。第二部分由第三章和第四章组成。该部分梳理了国内外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人工智能专利权主体资格的不同立场,在对积极开放的肯定态度和消极谨慎的否定态度背后的法学传统和理论基础进行充分的吸收借鉴后,笔者否定了人工智能成为专利权主体的可能,并从专利权主体制度的法理基础以及人工智能成为专利权主体的现实环境出发对这一...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人工智能对专利权主体制度的挑战
    2.1 专利权主体制度的基本理论
        2.1.1 专利权主体的定义
        2.1.2 专利权主体的认定标准
        2.1.3 确立专利权主体制度的重要意义
    2.2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发明人认定之困
    2.3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专利权归属认定之惑
        2.3.1 职务发明说的缺陷
        2.3.2 共同发明说的不足
3 域内外对于人工智能专利权主体资格的认识和探索
    3.1 我国对于人工智能是否具备专利权主体资格的认识
        3.1.1 肯定人格说
        3.1.2 否定人格说
    3.2 域外对于人工智能专利权主体资格的积极探索
        3.2.1 欧盟对人工智能专利权主体资格的探索
        3.2.2 英美对人工智能专利法主体资格的探索
4 人工智能不能成为专利权主体的基本理由
    4.1 人工智能不具有成为专利权主体的法理基础
        4.1.1 从专利权主体的认定标准进行分析
        4.1.2 从“主客体二分法”进行分析
    4.2 人工智能不具有成为专利权主体的现实环境
        4.2.1 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调整能力进行分析
        4.2.2 从赋予人工智能专利权主体地位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4.2.3 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
5 对人工智能给专利权主体制度带来的挑战的回应
    5.1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发明人认定
    5.2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专利权归属
        5.2.1 人工智能生成物专利权所涉及的主体
        5.2.2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专利权归属设想
6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本文编号:375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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