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的历史脉络及其经验启示
发布时间:2023-04-08 04:06
新中国成立后,派驻监督制度首先在政府监察体系中建立起来,1959年监察部撤销后,1962年党内派驻监督制度开始建立并在实践中得到初步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纪检派驻制度得到初步恢复和发展。进入21世纪,以统一管理为主要特色,纪检监察派驻制度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派驻监督全覆盖为鲜明特征,党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得到全面而深入发展。从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派驻监督制度的历史梳理和分析中可以得到启示:要始终明确派驻定位;加强派驻机构的自身建设;推进派驻机构的垂直管理。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新中国成立后派驻监督制度初创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纪检派驻制度重建
三、部分纪检派驻机构短暂撤销
四、21世纪初以统一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
五、新时代以全覆盖为主要特征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
六、党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一)要始终明确派驻定位
(二)要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
(三)要进一步推进派驻机构垂直管理
本文编号:3785969
【文章页数】: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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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国成立后派驻监督制度初创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纪检派驻制度重建
三、部分纪检派驻机构短暂撤销
四、21世纪初以统一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
五、新时代以全覆盖为主要特征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
六、党的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一)要始终明确派驻定位
(二)要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
(三)要进一步推进派驻机构垂直管理
本文编号:378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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