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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认识孝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11-12 14:31
  弘扬包括孝道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之一,应合理肯定孝文化的价值与当代传承的必要性。但孝道的范围仅限于家庭层面,属于私德,虽也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资源,但明显不宜推己及人,也不足以上升为核心价值的标识性范畴。现代社会的结构与古代传统家族制已有很大差异,不能简单套用家国同构的思路。从儒家核心思想的本意来看,是以仁义治天下,而非单提孝道。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强调的恰恰是超越血缘、家庭的最根本的文化理想。如何以赡养义务为底线,加强感恩教育,实现代际"反哺"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和实践的话题。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合理肯定孝文化的价值与当代传承的必要性
二、私德“推己及人”至公德可能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三、延伸思考
    第一, 以承担赡养义务为底线, 无须把孝道作为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给予特别关注。
    第二, 以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为载体, 公开宣传、鼓励、支持孝顺父母的善行, 提倡尊老敬老, 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标志与象征, 但以柔性、变通的方式为妥。
    第三, 孝道, 源于感恩。感恩教育不可或缺, 也是推行孝道的有效方式。
    第四, 当今社会与其提倡单向性的“孝道”, 不如倡导“慈孝”更为合适。
    第五, 帮助老年人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共享经济成就, 消除寂寞, 强身健体, 提升生活质量。



本文编号:38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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