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公安论文 >

司法精神鉴定的证明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23-04-27 01:26
  司法精神鉴定的科学性、综合性使得法官对其进行审查认定显得力不从心,导致鉴定专家在此问题上成为了案件事实的裁决者,医学诊断因此而替代了司法证明。这种证明风险的形成不仅与司法精神鉴定的对象与内容有关,也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备所致。为维护程序的制度功能,保证审判权的完整,有必要在区分医学问题与法律和事实问题的基础上,对司法精神鉴定意见依照证据规则进行审查和认证,通过制度化的机制建构防止鉴定人由法官的"助手"变成法官的"主人",避免司法精神鉴定中案件事实裁决的专家垄断。

【文章页数】:11 页


本文编号:380258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ongan/380258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33d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