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公安论文 >

论治安学基本范畴及内在逻辑关系

发布时间:2023-11-28 18:36
  治安学的基本范畴是治安学范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而言,治安学基本范畴是由起点范畴(违法犯罪)、中心范畴(治安防控)、中介范畴(治安主体与治安客体、治安行为与治安发展、治安资源与治安规范)和终点范畴(公共安全与治安秩序)构成的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立体动态体系架构。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起点范畴:违法犯罪
    (一)违法犯罪是治安学中最简单、最基本、最抽象的范畴
    (二)违法犯罪与治安学历史的起点相符合
    (三)违法犯罪揭示并蕴藏着治安学一切矛盾的“萌芽”
    (四)违法犯罪不是犯罪学的逻辑起点
二、中心范畴:治安防控
    (一)治安防控与治安学起始范畴对应并构建了因果关系
    (二)治安防控对治安学后续其他范畴具有很强的逻辑统领力
    (三)治安防控对治安学后续其他范畴排列组合提供了逻辑标准
三、中介范畴:治安主体与治安客体、治安资源与治安规范、治安行为与治安发展
    (一)中介范畴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统一运行的关系
    (二)中介范畴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三)中介范畴系统与公安学领域其他学科的中介范畴系统是平行融合的关系
四、终点范畴:公共安全与治安秩序



本文编号:386871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ongan/386871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ab3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