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规划职能组织与权责分配——日本、英国、荷兰的经验借鉴
发布时间:2023-10-28 15:59
自然资源部的成立实现了空间规划管理职能的合并,然而从提升空间治理效率的角度来看,大一统后的空间规划行政机构仍然面临整合管理职能、协调央地权责等挑战。本文通过对日本、英国和荷兰空间规划职能组织的梳理,探索其在空间规划管理机构、中央一级规划职能设置和央地权利责任分配上的特征,认为其相对独立的规划建议反馈机构、多维度的规划职能划分、规划事权的动态调整对于改革背景下我国空间规划职能的深度整合具有借鉴价值。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我国空间规划职能组织和权责分配应考虑设立独立的规划建议反馈机构;从空间划分和问题导向两方面进行多维度的规划职能分配;合理调整央地权责关系。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1 日本的空间规划职能结构和权责分配
2 英国的空间规划职能结构和权责分配
3 荷兰的空间规划职能结构和权责分配
4 借鉴与讨论
4.1 独立的规划建议反馈机构
4.2 多维度的规划职能拆分
4.3 合理调整央地权责关系
本文编号:385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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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 日本的空间规划职能结构和权责分配
2 英国的空间规划职能结构和权责分配
3 荷兰的空间规划职能结构和权责分配
4 借鉴与讨论
4.1 独立的规划建议反馈机构
4.2 多维度的规划职能拆分
4.3 合理调整央地权责关系
本文编号:385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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