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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体验”概念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05 02:47
  胡塞尔的“体验”概念(Erlebnisbegriff)在现象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在《逻辑研究》中具有为纯粹逻辑学奠基的意义。“体验”分为动词体验(Erleben)和名词体验(Erlebnis)两个方面,是诸多意向行为的统称和总体。胡塞尔在《逻辑研究》时期初次引入了基础性的“体验”概念,而“体验”概念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体系中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在不同时期发生了不同的变化,而本文所探讨的“体验”主要集中于《逻辑研究》时期的问题域,侧重于研究体验的含义层面,即“体验”概念。本文通过研究胡塞尔现象学前期的“体验”概念的引入和发展,以及在前期现象学中的地位和意义等问题,来探讨经验主义心理学——描述心理学——纯粹逻辑学的“体验”概念的纯化过程。从根本上来说,对胡塞尔的现象学体系以“体验”概念为基础做一个起源式的研究,对于现象学如此重要的体验概念是如何引入、发展和纯化的,这也是本论题意图探明的目的。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2.心理学“体验”概念的纯化与胡塞尔现象学“体验”概念的澄清
    2.1 关于胡塞尔“体验”的概念问题
    2.2 心理主义“体验”概念纯化的必要性与纯粹逻辑学“体验”概念的引入
    2.3 纯粹逻辑学“体验”概念的释义——对象性与非对象性、行为与非行为特征
3.“体验”概念在《逻辑研究》中的纯化——心理主义的纯化..
    3.1 心理学“体验”概念的现象学可能性:从外感知和内感知到相即感知与不相即感知
    3.2 体验内容的区分:从实项构成到实项统一、再到意向性
4.胡塞尔对“体验”概念的进一步纯化——自然主义的悬搁
5.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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