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样本——评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23-04-05 03:34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样本。它统筹协调处理行政决策所涉及的多种关系,以形成良法善治的制度合力。理论上,它对行政决策范围的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判断标准、公众参与的模式、合法性审查的模式、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回应或取舍。制度上,它对适用主体、重大决策事项划定方式、创新和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专家库和专家信用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回应与设计。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条例》的法治意义
二、《条例》的关系协调
(一)行政决策机关与党委、人大、政协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三)《条例》与组织法的关系
(四)保护公共利益与避免“邻避现象”的关系
(五)重大行政决策与非重大行政决策的关系
(六)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与弹性的关系
三、《条例》的理论价值
(一)行政决策的界定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判断标准
(三)公众参与的模式选择
(四)合法性审查的模式选择
(五)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
四、《条例》的制度设计
(一)划定决策机关的范围
(二)灵活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
(三)对较大分歧的决策事项可以提出两个以上方案
(四)创新和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和渠道
(五)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信用制度
(六)赋予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法律效力
(七)以“两个步骤”防止行政首长“一言堂”
结语
本文编号:3782645
【文章页数】: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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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条例》的法治意义
二、《条例》的关系协调
(一)行政决策机关与党委、人大、政协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三)《条例》与组织法的关系
(四)保护公共利益与避免“邻避现象”的关系
(五)重大行政决策与非重大行政决策的关系
(六)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与弹性的关系
三、《条例》的理论价值
(一)行政决策的界定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判断标准
(三)公众参与的模式选择
(四)合法性审查的模式选择
(五)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
四、《条例》的制度设计
(一)划定决策机关的范围
(二)灵活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
(三)对较大分歧的决策事项可以提出两个以上方案
(四)创新和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和渠道
(五)建立专家库和专家信用制度
(六)赋予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法律效力
(七)以“两个步骤”防止行政首长“一言堂”
结语
本文编号:378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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