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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治教育的概念与性质辨析

发布时间:2023-08-01 18:58
  学校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法学教育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教育及法治思维教育。传统意义上,学校法治教育属于德育的范畴,它具备充分的规范性文件及教育实践依据。未来,鉴于法律与道德的并列关系、学校法治教育之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功用,以及学校法治教育的地位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应当获得独立的法育性质或地位。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学校法治教育的概念分析
    (一)学校法治教育的概念界定
    (二)学校法治教育同相关概念的区分
        1.学校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
        2.学校法治教育与法学教育
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分析
    (一)法律知识教育
    (二)法治实践教育
    (三)法治思维教育
        第一,合法性思维教育。
        第二,公平正义思维教育。
        第三,权利意识教育。
        第四,程序意识教育。
三、学校法治教育的性质探究
    (一)传统观点:“法育”属于“德育”体系
    (二)未来趋势:“法育”独立于“德育”体系
    (三)法治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定位
        第一,合理地设定法治教育的目标。
        第二,科学地确立学校法治教育的课程安排。
        第三,科学地确定法治教育的讲授内容。
        第四,组织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第五,采取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教学方式。
结 语



本文编号:383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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