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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07 04:19
  土地承包经营权源于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所有,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置的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确提高了劳动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但时至今日其效力早已释放殆尽,无法支撑当今的农业规模生产,国家鼓励土地通过流转的方式由分散变集中,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层面将该产权结构解释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但至今“三权分置”的含义和实现模式理论界仍有不少争议。“三权分置”要真正地实现由政策转向法律转换,必须有与之相适的农地登记制度做支撑,但目前国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缺陷,如登记机关不统一、内容范围不全、登记模式不当等等。加之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不明确、权利归属不清晰、土地流转混乱等现实问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势在必行。从登记制度本身的属性出发,也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农地上的各项权利乃至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采取规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等较为常规的方法对命题内容展开多维度的论证,借鉴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缺陷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基本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登记制度的历史变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性质问题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必要性
    (四)“三权分置”产权结构概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困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不统一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不全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模式不当
三、“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出路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和流转都应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二)将经营权物权化并予以登记
    (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入不动产登记
    (四)将农地质量状况作为登记内容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1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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