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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应提防,莫让歧视入职场

发布时间:2022-11-12 16:40
  <正>《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我国立法从不同角度,对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禁止就业歧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不仅存在用人单位直接以歧视性事由对劳动者施以歧视性对待,更有通过隐性的差别化方式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致使职场中的各类歧视现象并不少见,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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