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董必武的法律教育思想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3-06-01 02:30
  董必武是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尊敬和爱戴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政治家和法学家。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成员,董必武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是在粉碎旧法统的基础上进行的。迅速培养大批政法干部,以满足政权建设的需要,成为当时法律教育的宗旨。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董必武提出了自己独特的法律教育思想,并领导创建了一套适合中国当时客观需要的多层次、多途径的培养法律人才的政法教育系统,很好地完成了建国初期法律教育的历史使命。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董必武法律教育思想和实践产生的背景和条件进行分析;第二部分详细介绍董必武在建国后的法律教育思想与实践;第三部分是总结性的论述,从法制现代化的角度论述了董必武对中国法律教育事业的贡献。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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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董必武法律教育思想与实践的背景与条件
    (一) 建国初我国政权建设对法律教育的迫切需要
    (二) 董必武早期的法学经历
二、建国初董必武的法律教育思想与实践
    (一) 董必武的法律教育思想
    (二) 董必武的法律教育实践
三、董必武对我国法律教育的重大贡献
    (一) 领导和推动建立适合新中国需要的政法教育体系
    (二) 领导和推动新中国法律教育教学内容改革
    (三) 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代的政法干部和马克思主义法学家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26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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