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察合台文契约看清末南疆土地买卖

发布时间:2024-01-04 14:52
  清末时期,南疆地区的土地买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宗教色彩,其契约形式不仅吸收了汉文契约的行文格式,也保留了自身的民族习惯,深刻地体现了民族融合的历程。同时,这些地区土地买卖明显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私人土地需经宗教法庭发给地契才有合法的占有权,这些都与其他地方有明显的区别。清末,新疆地区的各种卖地契约成为民族契约文化融合、经济融合的一种重要表征。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契约形式
二、买卖内容及原因
三、土地的价格
四、结语



本文编号:387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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