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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监管与问责覆盖志鉴编纂全过程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4-03-03 18:08
  依法监管与问责是提高志鉴质量的重要保障。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时期,要推进地方志立法的进程和依法治志的力度。在志鉴编纂组织阶段,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监管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开展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组织情况和地方志建章立制的工作情况。在志鉴编写、审定阶段,要依法监管志书征集资料的真实准确可靠,资料长编的编写规范;修志编鉴人员的岗前培训,篇目的设定,体例体裁的把握;确保志鉴评审验收不致流于形式。在志鉴出版阶段,需要监管志鉴出版的招标投标工作;以及没有经过法定评审验收擅自出版三级行政区域志鉴的违法现象。在志鉴出版后,则要建立抽查审读制度、优秀成果定期表彰制度、不合格志鉴召回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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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91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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