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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顾命》“越玉五重陈宝”新解

发布时间:2024-04-13 08:18
  通过梳理前贤今人之成果,考定《尚书·顾命》"越玉五重"之"越"并非"越地"之"越",乃追述往事时的发语词,与《尚书·尧典》"粤若稽古"之"粤若"以及《高宗肜日》"越有雊雉"之"越"相同。"陈宝"即"陈列宝器"之意,郑玄注无误,王国维以"陈宝"为玉器,误矣。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秦文公所获“陈宝”乃“陈仓之宝”之简称
二、“玉五重”当为宝器之“陈列台”
三、“大训”确为西周祖传且供陈列之“宝器”
四、古籍无越人在西周或之前向中原“贡玉”之消息
五、《顾命》所载陈列之宝似皆为“玉器”
六、“越玉五重”之“越”系“叙事发语词”非指“越地”



本文编号:395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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