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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乡村治理”结构的变动

发布时间:2023-02-28 18:38
  徽州“乡村治理”作为徽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即关涉到阶层关系、职业选择等内容,理应受到徽学研究者的较多重视。受西方“国家—社会”二分法或二元对立模式的影响,研究徽州“乡村治理”的研究者,表现出了明显的将“官府”与“国家”概念相等同,进而将“皇权”与“国权”概念相等同的倾向。受此影响,“国家—宗族”或“皇权—绅权”的二元模式,即“乡绅—宗族”几乎成了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代名词,研究徽州“乡村治理”的研究者,亦将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了宗族或乡绅身上,而相应地对商人群体在其中所起到的管理与控制功能有所忽略。本文利用方志、文集、家谱、正史等史料,并广为参阅近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从“上”与“下”两种前后呼应的角度,对明清徽州“乡村治理”结构的变动进行了分析论证。在对“皇权”的下渗与调适的分析中,先是厘清了“官府”与“国家”、“皇权”与“国权”概念的界定及区别,并认为“皇权”对徽州乡村社会的下渗并不是毫无节制的,而是在下渗的同时亦伴随着调适,由此梳理出“绅”与“商”在皇帝与官府权威的笼罩下,为何能在徽州“乡村治理”中发挥较大的作用。在对“绅”与“商”在徽州“乡村治理”中作用的分析时,先是作了“绅”、...

【文章页数】:10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二、相关研究回顾
        (一)明清地方“乡村治理”研究
        (二)明清徽州“乡村治理”研究
        (三)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及展望
    三、相关概念界定
        (一)乡村治理
        (二)绅商合流
    四、研究思路与本文结构
第一章 明清徽州“皇权”的下渗与调适
    一、“官府”与“国家”、“皇权”与“国权”概念的界定及区别
    二、从乡约里保到宗族组织:“皇权”对乡村社会的层层下渗
    三、从宗族组织到书吏差役:“皇权”对乡村社会的层层调适
    四、从官僚集团到徽州宗族:“皇权”调适性下渗策略的实施原因
    五、本章小结
第二章 明清徽州“绅”、“商”地位的变动
    一、从词汇与词义变迁的角度谈“绅”之地位的下降
        (一)“绅”之地位的形成与确立
        (二)科举对“绅”之地位的冲击
        (三)商业对“绅”之地位的冲击
    二、“商”之地位上升的发展脉络及其历史必然性
        (一)“商”之地位长期低下的原因
        (二)“商”之地位上升的发展脉络
        (三)“商”之地位上升的历史必然性
    三、明清徽州“绅商合流”趋势的形成
        (一)“绅商合流”趋势的形成与确立
        (二)“绅”在徽州“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三)“商”在徽州“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四、本章小结
第三章 明清徽州“弃儒就贾”之风的形成
    一、兴趣爱好与个人才能:职业选择中的“弃儒”与“就贾”
    二、从“业儒”到“弃儒”:职业选择中的形象考虑与心理挣扎
    三、从“弃儒”到“就贾”:职业选择中的客观现实与经商优势
    四、宗族竞争与新型职业观的形成
    五、本章小结
余论——“国权”框架下的徽州“乡村治理”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7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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