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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折射的汉初法律精神

发布时间:2023-06-04 04:24
  《史记》为世人呈现中国早期历史发展的同时,也记述了当时人们对法律和国家治理模式的认知和理解,折射出中华法制的精神。汉初法律精神,"和合"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哲学思想和一种法律思维方式,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在动态制衡中的统一,追求多元开放融合的思想。在法律制度建构中,体现了以人为本、宽宥恤刑的价值追求和外王实践,折射出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手段。"和合"精神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影响到中国传统社会关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基本观念。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思想向度:“和合”是汉初法律精神的渊薮
    (一) “和合”是汉初法律构建的哲学基础
    (二) “和合”精神在法律中表现为“仁”
    (三) 推崇“和合”的社会状态
二、价值向度:宽宥恤刑的法律价值追求
    (一) “和合”思想表现出民本主义的价值观
    (二) “和合”思想表现出宽宥恤刑的价值取向
    (三) “和合”思想的要义在于礼法交融, 和合一体
三、政治向度: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实践
    (一) 在理政方面, 反复强调君主有德的重要性
    (二) 在治吏方面, 强调人在治理国家、实施法律过程中的作用
    (三) 在驭民方面, 认识到民心向背的作用
四、文化向度:和谐有序的法律精神认同
    (一) 在精神层面, 反映了汉初儒法整合的进程
    (二) 在制度承继层面, 体现汉承秦制
    (三) 在法律创新层面, 主张“法后王”
    (四) 在生活层面, 赞赏和谐节用



本文编号:383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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