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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财产权属界定——以寺庙为分析对象

发布时间:2022-02-25 21:38
  《民法总则》虽已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但财产权利归属仍有待界定,尤其需要厘清宗教活动场所法人与国家、宗教团体、捐助人、僧尼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根据出资不取得产权规则,不论是商业投资、信徒捐赠,还是政府投资兴建,财产所有权均发生移转,归属于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中的文物,除《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有文物所有权明确归属于国家,其他一般文物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出家"行为不会导致僧尼民事权利能力受限,僧尼财产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区分寺庙财产和僧尼财产宜以行为人意思为标准。未来宜于民法典物权编中概括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的财产权,并于单行立法详细规定其财产范围、权属规则。 

【文章来源】:河北法学. 2019,37(09)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以寺庙所有为原则
    (一) 比较法经验与学理基础
    (二) 具体规则
        1.区分寺庙所有与宗教团体所有
        2.遵循出资不取得产权规则
二、寺庙所有与国家所有
    (一) 政府出资
    (二) 文物
    (三) 全国重点寺院
三、寺庙所有与僧尼私有
    (一) 僧尼的权利能力不因出家而受限
        1.限制僧尼财产权的理由不充分
        2.出家的法律意义———接受民间法调整而非限制权利能力
    (二) 寺庙财产与僧尼私财的界分
        1.关于界分标准的现有观点与评析
        2.以行为人意思为界分标准
四、立法建议与民法典物权编之回应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源条款之内涵与体系化辩思——对《民法总则》第10条的一种解读[J]. 朱涛.  河北法学. 2018(11)
[2]《民法总则》背景下宗教财产的归属[J]. 仲崇玉.  法学论坛. 2018(03)
[3]试论佛教僧侣遗产的继承[J]. 曹爱静,葛先园.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3)
[4]出资不取得产权规则与宗教活动场所归属问题[J]. 张建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02)
[5]中国民法典编纂:个人主义私法观的取舍[J]. 向勇.  河北法学. 2017(03)
[6]民法总则制定需处理好的若干重大问题[J]. 孙宪忠,宋江涛.  河北法学. 2017(01)
[7]论宗教身份对出家人的私法和公法能力的影响[J]. 徐国栋.  现代法学. 2016(02)
[8]中国宗教财产的范围和归属问题研究[J]. 冯玉军.  中国法学. 2012(06)
[9]佛教僧侣财产权探析——宗教财产权研究之一[J]. 丁菁.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4)
[10]八至十世纪敦煌尼僧与世俗家庭的关系[J]. 石小英.  世界宗教研究. 2009(01)



本文编号:364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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