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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深圳(新闻)

发布时间:2016-02-25 09:11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与香港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要求,请各学院根据专业优势和特点,积极申报201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港学生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对港学生交流项目通过邀请香港高校青年学生到我院访问交流,,向香港青年学生展现我院发展的最新成果,推动我院学生与香港高校学生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增进友谊,促进深港两地文化交流,增强其对深圳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认同感。

(二)项目类别包括学习类、科研类、实习类、学术竞赛类,可采取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三)项目应邀请香港优秀青年学生及带队教师,香港老师与学生比例为1:10,同时选拨我院优秀学生代表全程参与项目。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不需盖章);

(二)9月3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以及电子文档交学生发展处(部)(学生活动类项目)或院办公室(其它类项目);

(三)学生发展处(部)与院办公室负责汇总项目并报院领导审批后,统一报至学校国际合作处,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部有关部门审批。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请项目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申请截止日期:请于2014年9月30日17: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

1.学生发展处(部)(学生活动类),联系人:于伟,电话:26033772,邮箱:649439@qq.com;

2.院办公室(其他类),联系人:黄冰冰,电话:26033075,邮箱:nicole@hitsz.edu.cn。

(三)资助项目经费使用办法详见附件2;

(四)请提醒香港高校老师提前报备香港学校相关部门(详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部门

1

香港大学

中国事务处

2

香港中文大学

学术交流处(国内事务)

3

香港科技大学

公共事务处(内地事务)

4

香港理工大学

中国内地事务

5

香港城市大学

 Mainland and External Affairs Office

6

香港浸会大学

行政处

7

香港教育学院

大中华事务处

8

岭南大学

内地与国际学生交换计划办事处

9

香港公开大学

内地事务处

10

香港树仁大学

学生事务处

11

香港演艺学院

行政及学术交流

12

珠海学院

学生事务处



本文编号:3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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