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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定向广告视角下个人隐私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05 21:58
  目前网络大数据分析整合技术的运用领域日渐宽泛化,这种趋势不仅为诸多传统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同时改变了它们的基础发展形态,网络广告行业便是其中之一。想你所想,急你所急的精准营销广告在生活中越来越多见,互联网广告变得“智能化”了,它们在网络上“贴心”的给用户推送着所需要的商品或服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它们有了新的名字——互联网定向广告。互联网定向广告之所以能够根据我们的喜好完成精准推送,其背后的原因在于网络广告服务提供者早已事先获取到了受众的个人信息数据,再根据数据分析技术,推算出我们的个人偏好,因此,在这一系列的行为中我们的个人隐私时时刻刻都不可避免的处在了巨大的被监控风险之中,个人隐私问题的高发,越来越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本文的写作背景主要基于此。在写作结构上,本文主要是针对现有理论跟法律基础的不足或空缺,由具体的定向广告侵权事件出发,对互联网定向广告以及其中所涉的个人隐私作出界定,归纳总结出互联网定向广告侵犯个人隐私的法理表现以及实体行为表现。随后放眼域外其他法治较为先行的国家,主要以美国跟欧盟作为研究范本,考察他们在互联网定向广告领域是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构建上层建筑以保护个人隐私。最后... 

【文章来源】:广西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绪论:互联网定向广告界说
    1.1 互联网定向广告的定义
    1.2 互联网定向广告的推送步骤
    1.3 互联网定向广告的优势
    1.4 互联网定向广告中个人隐私的界定
    1.5 互联网定向广告中个人隐私的来源
第二章 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隐私保护综述
    2.1 行业现状
    2.2 立法现状
    2.3 学术现状
第三章 互联网定向广告所涉隐私中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3.1 脱胎于传统的人格权属性
    3.2 依托于当代的财产权属性
    3.3 本文之立场
第四章 互联网定向广告侵犯个人隐私的表现与司法困境
    4.1 横向:互联网定向广告侵犯个人隐私法益上的表现
        4.1.1 限制受众的隐私行为选择
        4.1.2 干扰受众的隐私风险判断
        4.1.3 侵犯个人的隐私安宁权益
    4.2 纵向:互联网定向广告侵犯个人隐私的实体行为表现
        4.2.1 用户授权阶段
        4.2.2 信息搜集阶段
        4.2.3 信息流转阶段
        4.2.4 广告推送阶段
    4.3 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隐私保护的司法困境
        4.3.1 司法诉讼举证困境
        4.3.2 司法诉讼地域管辖困境
        4.3.3 对侵权行为的惩戒困境
第五章 域外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隐私保护考察及启示
    5.1 美国的行业自治监管模式
    5.2 欧盟的行政监管综合立法模式
    5.3 对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隐私保护制度建设的启示
第六章 完善互联网定向广告背景下个人隐私保护的建议
    6.1 明确落实个人信息商业化利用的基本原则
    6.2 完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商业利用立法
        6.2.1 加强国内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立法的完善
        6.2.2 加强国际个人隐私保护立法的对接
    6.3 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个人隐私控制
        6.3.1 明确授权行为
        6.3.2 建立抹除机制
        6.3.3 规范商业利用
        6.3.4 规范互联网定向广告的投放
    6.4 对互联网定向广告行业管理模式的建议
        6.4.1 推进第三方认证监管模式建设
        6.4.2 完善定向广告行业自律机构的救济职能
        6.4.3 完善公权力对定向广告行业自律的监管
    6.5 针对性的诉讼制度建设
        6.5.1 推广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举证责任倒置
        6.5.2 推广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6.5.3 修正个人信息隐私保护诉讼地域管辖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内信息流广告的发展及未来图景[J]. 孔双.  青年记者. 2018(30)
[2]论个人信息财产权的独立性[J]. 项定宜.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3]“人格物”的司法困境与理论突围[J]. 冷传莉.  中国法学. 2018(05)
[4]论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权利定性——以原信息所有者与信息利用者为中心[J]. 邱智豪,何敏.  法制与经济. 2018(09)
[5]互联网追踪行为中的个人信息保护[J]. 季平平.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6]医疗大数据时代的患者隐私权保护研究[J]. 汪艳杰,霍增辉.  中国卫生法制. 2018(02)
[7]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探讨[J]. 胡朝飞.  法制与社会. 2018(05)
[8]浅析互联网征信中金融隐私权的保护[J]. 张玲凤.  法制博览. 2018(01)
[9]大数据时代人与技术的互动——行为定向广告及其价值与争议[J]. 陈瑜嘉.  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 2016(00)
[10]信息时代怎样保护公民隐私权[J]. 廖兴存.  人民论坛. 2017(21)

博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民法保护[D]. 任龙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

硕士论文
[1]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研究[D]. 储丹丹.安徽财经大学 2017
[2]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隐私权的保护[D]. 李南.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7
[3]大数据时代侵犯财产隐私权问题研究[D]. 张颖.南京师范大学 2017
[4]微信用户隐私权的保护研究[D]. 魏冬妮.沈阳工业大学 2017
[5]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权法律保护的问题研究[D]. 牟朗宇.西南交通大学 2017
[6]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的法理学研究[D]. 姜野.河北师范大学 2017
[7]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数据法律保护研究[D]. 马堰.黑龙江大学 2017
[8]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 刘迪.重庆大学 2017
[9]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的侵权保护研究[D]. 张小丰.苏州大学 2017
[10]广告精准投放所引发的网络隐私权问题研究[D]. 茆钺.南京师范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57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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