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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美学

发布时间:2016-11-20 07:43

  本文关键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张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美学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3-21 13:07:45  发布人:admin

张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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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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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在构建新的音乐美学体系的同时,对音乐表演艺术也给予了极大的 关注。这些研究以新的观念和视角,为音乐表演理论的建设填充了新的内容,并为音乐 表演实践的发展和创新开拓了新的思路。
  一、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相关问题的论述
  我国音乐美学家于润洋教授在他于2000年出版的重要著作《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 中,对自19世纪中叶以来的西方现代音乐哲学与美学做了系统的梳理和评价。从中可以 看到,现代西方音乐哲学不仅在音乐美学基本理论问题上有一些新的建树,而且还在很 深的程度上介入了音乐表演艺术,为我们对音乐表演艺术的理解提供许多新的启发。下 面,主要根据于润洋先生的《导论》以及笔者对有关问题的认识,首先对现代西方音乐 哲学与美学中与音乐表演相关问题的论述做一简要的归纳和概括。
  1.现象学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新定位
  现象学美学是20世纪最重要的美学学派之一,这个学派在音乐方面的代表人物是波兰 哲学家、美学家罗曼·茵加尔顿(Roman Ingarden 1893-1970)。他发表于1933年的代表 作《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集中探讨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提出“音乐作 品是纯意向性对象”的观点,并由此展开了对相关问题,其中包括对音乐表演艺术的论 述。
  茵加尔顿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的对 象;另一种则是依附于人的意识的意向性对象。现象学所要研究的就是意向性对象。意 向性对象的提法来自他的老师,现象学美学的创始人胡塞尔。所谓意向性是指人的意识 所具有的一种根本特性,它有意识地指向或涉及到某种对象。胡塞尔所说的“现象”, 就是指这种意向性活动的对象。艺术作品正是这种意向性活动的对象。茵加尔顿把现象 学理论运用于音乐的研究,他认为,音乐作品就它的本质和存在方式来说,比起文学和 造型艺术来,是一种更加纯粹的意向性对象。也就是说,音乐作品从根本上是离不开人 的意识活动的,它的存在是和人的意识活动自始至终紧密相连。这是由于,音乐是以声 音为原材料的,它的声音结构要求参与音乐活动的主体,包括演奏者和欣赏者,以更大 量、更强烈的意向性活动去填充和丰富它的意义的建构,赋予它以更多的内涵。
  音乐作品是“纯意向性对象”理论的提出,为音乐表演在音乐实践中的定位提供了新 的理论依据,,这就是,音乐表演者作为参与音乐创造的主体之一,对于音乐意义的生成 具有重要的作用。没有音乐表演的参与,不仅音乐作品只能停留在乐谱的阶段,而且, 音乐意义的生成和填充也将成为一句空话。音乐表演者以自己的意向性活动参与音乐作 品的意义建构,填充和丰富它的内涵,这是现象学美学给予音乐表演艺术的新定位,是 对音乐表演创造的第一个重要启示。
  另外,现象学美学关于音乐作品“同一性”的论述,关于音乐表演与乐谱——创作者 意向活动的示意图的关系的论述,对我们进一步认识音乐表演艺术的一些理论问题也具 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茵加尔顿在研究音乐作品的同一性问题时,首先提出的是:由创作 者的意向性活动建构,并以乐谱形式固定下来的音乐作品,与它的演奏是不是同一的, 也就是说这二者之间是否具有完全的“同一性”。他的回答是:“任何一部特定的作品 都是独一无二的。作品只有一个,而对它的演奏,原则上却可以要多少个就可以有多少 个。”这就是说,这二者并不是同一的,它们之间不具有完全的同一性。茵加尔顿对于 同一作品的不同演奏进一步解释说:“这些演奏肯定不仅在时间安排布局上彼此不同, 而且在众多纯音乐的细节上也各不相同,即使艺术家竭力把某一作品演奏得与前一次‘ 完全相同’。……不同的演奏大师,甚至同一位演奏大师,在演奏同一部作品时,其各 次演奏通常也是各不相同的。这种不同,一般来说,不仅体现在各自的个性以及对时间 的安排布局上,而且也体现在诸如音色、速度、力度的细节、各个音乐动机的表现等方 面的不同特性上。”[1](第115页)(注:见茵伽尔顿《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转 引自于润洋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这就为理解音乐表演与原作的关系,以及 音乐表演的多种可能性从理论上做出了说明。
  茵加尔顿还进一步探讨了如何对待乐谱的问题。一般来说,表演者的演奏是根据乐谱 进行的。创作者把自己的意向通过乐谱固定下来,给演奏者提供了一个理解与体验音乐 作品的基本根据,显然,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然而,究竟怎样对待乐谱,怎样看待乐 谱的作用,人们还是有所不同的。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对待乐谱的两种不同态度。一种 认为表演者不必完全拘泥于乐谱的规定;另一种是,演奏者只要忠实于作曲家写下的乐 谱即可。那么,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才是正确的呢?茵加尔顿对此的回答是:“音乐 作品一般是用不十分严密的规则‘记录’下来的,由于记谱法的不完善,这样的规则决 定了它只是一种示意图式的作品,因为这时只有声音基础的几个方面被确定下来,而其 余的方面(尤其是作品的非声音因素)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至少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变化 着的。……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只有在作品的具体演奏中才能完全纳入意义单一性并得 以实现。”[1](第138页)(注:见茵伽尔顿《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转引自于润 洋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这样,茵加尔顿就为演奏者究竟怎样对待乐谱提出 了一个比较中肯而符合实际的意见,那就是把乐谱看作是一个音乐作品的示意图,乐谱 所指示的只是创作者的一个大致的意向。其中,“声音基础”的有些方面,例如音高、 节奏、旋律以及和声等被确定下来的因素,显然是应该依据乐谱进行演奏的,当然演奏 中的细微处理还是会有种种不同的;而其余的方面,尤其是作品的非声音因素,例如: 茵加尔顿所说的时间结构、“运动”现象、形式构造、造型性因素,特别是情感品质和 审美价值品质等,则完全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它们只有在具体的演奏中通过演奏者的意 向性填充和丰富,才能得到确认,实现其意义。这些非声音因素仅仅靠原封不动地照谱 演奏显然是不可能得到体现的,还必须有表演者的创造,即表演者对音乐作品意义的深 入挖掘,表演者意向性活动的填充和丰富,只有这样,才能完成音乐表演的创造使命。
  茵加尔顿还曾谈到人们最为关心并经常会提出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一部音乐作品的 演奏,是否有可能有一种所谓“最理想”、“最完美”、最符合“原作本来面貌”的演 奏?茵加尔顿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例如,曾有人设想,对于肖邦的作品,只 有肖邦本人的演奏才是最符合肖邦原意的,才是“最理想”、“最完美”的,而其他人 的演奏总是会产生某些偏离。茵加尔顿认为这种看法并不符合事实,他说即使是肖邦本 人,在演奏自己的同一首作品时,也很难每次都是丝毫不差地体现所谓“原作”的一切 特征,在对同一作品的演奏处理上也很难不存在差异,更何况是其他演奏家的演奏呢? 他们对前面所说的“声音基础”的确定性方面所做的不同演奏处理,特别是对非声音因 素的不确定方面的种种填充和丰富,更难说哪一个是最符合原作的。因此,按照茵加尔 顿的观点,并没有一种可以作为一成不变的所谓“最理想”、“最完善”、最符合原作 的演奏,音乐作品留给表演者发挥的余地是非常大的,演奏者进行创造的可能性是非常 之丰富和多样的。
  那么,是否要提出音乐演奏应该符合原作的要求,在演奏和原作的关系上是否有一个 可供判断其正确与否的标准呢?茵加尔顿对此提出的看法是:凡是在演奏中所展示的声 音基础符合乐谱所确定的,凡是在演奏中所展示的非声音特性,没有超出乐谱所提供的 示意图所规定的总的范围,那么,这种演奏就都应该说是正确的。显然,这是一个原则 性的意见,然而,它还是肯定性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而茵加尔顿更为重视的,或者说他 所强调的则是这一观点:正是由于乐谱本身的不完善和不精确,只能提供一个示意性的 “草图”,因而才为演奏的多种可能性和丰富性创造了条件。他说:“无需遗憾的是, 在历史发展中有某一段时期‘固定’音乐作品的占优势的体系竟然是记谱法。因为正是 这种体系的某种不完善,……才使它优越于用唱片(或用其他什么方法)来固定作品的方 式。它展示了作品的本质结构,也就是说,一方面是确定了相对不变的草图,另一方面 则是在进行具体化时,可以具有大量的各式各样的可能形式。这种情况使我们理解到, 音乐作品结构的独特性,展示了这种结构同纯造型艺术作品,即绘画和建筑作品的结构 是多么不同。”[1](第140页)(注:见茵伽尔顿《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转引自 于润洋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这就是说,乐谱的示意性的草图性质,从它的 精确性来说虽然是不完善的,但是由此给演奏者带来的创造性机遇却是任何艺术形式所 不能相比的,也正是在这里体现出音乐表演的创造性本质。茵加尔顿提出的这一见解, 不仅对音乐表演者怎样对待演奏和乐谱的关系提供了具体可供遵循的意见,而且还深刻 地揭示了音乐表演的创造性本质,对于充分发挥音乐表演的创造性使命给予重要的启示 。
  2.释义学对音乐表演解释的不同视界
  释义学一词的德语原文是Hermeneutik,它的词源是古希腊文赫尔墨斯,宙斯的一位多 才多艺的儿子,他作为向人类传递众神信息的使者,对众神谕旨的含义加以解释,因此 使这个词具有了解释的含义。
  被称为释义学之父的德国哲学家狄尔泰(W.Ch.Dilthy 1833-1911)创立了“历史释义学 ”。它的基本观点是认为释义是对历史文本的解释,达到的目的是对历史文本意义的还 原。人们对人的创造物,包括对文学艺术作品的释义,就是要回到理解对象的特定历史 环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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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8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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