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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施论理解的确定性

发布时间:2024-01-25 12:56
  上世纪六十年代,哲学解释学彻底完成了本体论的转向,伽达默尔赋予理解的全新观念引起了文论界高度的关注。美国解释学家赫施是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重要批判者之一,赫施指出伽达默尔取消了作者对本文理解的决定性作用,直接导致了客观评判标准的缺失而陷入相对主义。 为维护理解的确定性,赫施试图恢复作者在传统解释学中的决定性地位。赫施首先区分了文本的含义与意义,指出文本的含义是作者通过一系列语言符号意欲表达的东西,即作者意指的含义;而意义则是我们对含义的创造性运用。虽然不同的读者会得出迥然不同的意义,但是这些意义却都是以确定的文本含义为基础的。其次,赫施对作者的意图进行了严格的界定,认为只有作者那些已经落实到具体语词中的意图才是我们探求的对象。 对文本的语言系统进行分析后,赫施指出由于词义本身具有确定性和可复制性,因此,作者的意图是确定的,并且具有能被不同理解者所分有的特点。在处理我们具体把握作者意图的方式上,赫施提出了类型和范型这两个重要的概念。赫施指出词义是作者用语言符号所表达的意欲类型,类型这个概念的作用在于使含义的个别性与解释的社会性联系在一起。同时,类型又是由范型来决定的,范型作为一种整体含义...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问题的提出
第二章:确定性理解的基础:保卫作者
    第一节:问题的症结
    第二节:拯救作者
    第三节:对作者意图的界定
第三章:作者意图的可确定性
    第一节:词义的确定性与可复制性
    第二节:类型
    第三节:范型概念
第四章:或然性评判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8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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