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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迪斯案与美国第四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7-07-14 02:07

  本文关键词:贾迪斯案与美国第四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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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保障了当事人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这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正当程序的保障提供了重要依据。2006年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发生的贾迪思案——警犬对住宅前院的嗅寻是否属于搜查,又引发了大家的激烈探讨。该案经过了初审及上诉审,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审以5比4的投票结果判决认为该行为属于不合理搜查,从而侵害了被告人的宪法权利,所获取的证据应该被排除。该项判决的意义不仅于此,还对美国长期以来以"对隐私权期待"为基础的分析方法产生了影响,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宪法保护区域的物理性侵害"为手段的分析方法。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贾迪斯案 第四修正案 非法搜查 证据排除 权利保障
【分类号】:D971.2
【正文快照】: 美国对于第四修正案的“搜查”的分析方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侵犯财产权为中心,主要代表案例是博伊德案(1886)[1];第二阶段则以对隐私权利益的期待为中心,代表案例是卡兹案(1967)[2];第三阶段则是增加了对受宪法保护区域,是否进行了未获得许可的物理性侵入的分析,代

本文编号:53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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