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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案件审判中若干疑难问题的剖析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1-04-08 12:55
  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走私犯罪案件呈收案数略有下降,被告人人数大幅升高;走私类型多样,地域特点鲜明;海上走私柴油案件的上下游犯罪侦破率低;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数量多、类型广等特点。审判实践中,在对珍贵动物制品购买地允许交易,对毗连区内查获的走私行为的犯罪形态,对合法持证企业将依法进口的废物转卖给他人的行为定性和处罚以及涉案走私财物的处理等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存有争议。本文建议:突出以审判为中心,规范核税证明书内容样式;统一法律适用,增加量刑情节,增强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建立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行为;推进涉案走私财物处理合理化;完善走私犯罪领域的禁止令制度。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应用). 2018,(10)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走私犯罪案件审判概况的统计分析
    (一) 态势统计
    (二) 特点分析
        1. 走私类型多样化, 涉台因素突出, 地域特点鲜明。
        2. 台湾地区居民经厦金小三通实施小额走私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3. 海上走私柴油闯关绕关入境案件呈增长之势, 上下游犯罪侦破率低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4. 单位犯罪稳中有升, 行业性低报价格特征明显。
        5. 走私濒危野生物种数量多、类型广。
二、审判实践中常见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题
    (一) 对于存在价格磋商、合并申报、协商申报价等情况下的走私行为定性及偷逃应缴税额的审查认定难
    (二)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定性、量刑存有困扰
    (三) 珍贵动物制品购买地允许交易及无牟利目的认定难
    (四) 特殊情况下的走私犯罪既未遂认定难
    (五) 合法持证企业将依法进口的废物转卖给许可证载明的利用单位外的企业的行为定性和处罚问题存有争议
    (六) 海上走私犯罪中涉案船舶上的其他人员是否应当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
    (七) 涉案财物的处理存有争议
三、以便宜司法适用为进路的对策建议
    (一) 突出以审判为中心, 规范核税证明书内容样式
    (二) 统一法律适用, 增加量刑情节, 增强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
    (三) 建立行政刑事衔接机制, 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行为
    (四) 坚持相当性原则, 推进涉案财物处理合理化
    (五) 完善走私犯罪领域的禁止令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海关核定证明书》的审查认证[J]. 唐红宁.  人民司法. 2008(17)



本文编号:312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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