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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外国法查明之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0 13:24
  外国法查明制度作为国际私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在我国许多有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法律文件中均有所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外国法查明制度的规定与以往规定有较大不同。文章旨在从此规定出发,从学理角度对现代立法加以思考。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4,(0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关于外国法查明制度的立法规定
二、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有关外国法查明制度之思考
三、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例, 探讨外国法的证明责任和无法查明时的法律后果
    (一) 关于外国法证明责任之国外立法规定
        1. 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
        2.法官依职权查明。
        3.法官依职权查明, 当事人亦负有协助义务。
    (二) 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看外国法证明责任
    (三) 从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看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法律后果



本文编号:319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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