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律适用论文 >

论我国动产物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合理性

发布时间:2021-08-01 08:51
  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是古老的法律适用规则,但在当今世界立法主流思想的影响下,以保护私权为基础目的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适用法中的适用日益扩张。本文就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中有关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适用动产物权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文章来源】:特区经济. 2014,(0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物权法定理论对意思自治原则在动产物权领域适用的影响
二、动产物权领域适用意思自治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三、物权与债权的有机联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债权与物权在规范体系中的关联[J]. 常鹏翱.  法学研究. 2012(06)
[2]当代物权冲突法之新发展[J]. 周后春.  河北法学. 2012(05)
[3]意思自治与物权冲突法[J]. 宋晓.  环球法律评论. 2012(01)



本文编号:331520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31520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746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