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选择过程中的利益衡量
发布时间:2021-08-05 00:41
法律选择和适用是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对于如何进行法律选择从形式正义时期的巴鲁托斯的"法则区别说"到实质正义时期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许多国际私法学者均对其进行过探讨。在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法》)对国际私法中的涉外法律关系进行了规定,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涉外案件进行利益衡量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1,(2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选择
二、利益衡量及其原因
三、我国《涉外法》中的利益衡量
(一) 意思自治原则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 侧重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本文编号:3322715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1,(2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选择
二、利益衡量及其原因
三、我国《涉外法》中的利益衡量
(一) 意思自治原则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 侧重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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