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案”的启示——基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1-08-08 09:37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甘露案"作出的行政判决书,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甘露案"的终审判决表明:针对学校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已经从"涉及学生身份关系之变化的行为"扩张至"严重影响受教育权实现的行为";校规校纪属于"授权型行政规则"而非"社团自治规则",其效力相当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法院处理学校行政侵权纠纷,应立足实质法治立场,运用开放性的解释方法判断学校行政行为所适用法律规章之正确与否,以实现实质正义。
【文章来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件争议点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理由
二、“甘露案”与教育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甘露案”与教育行政诉讼裁判依据
(一)学校及校规校纪的性质问题
(二)校规校纪的效力层级问题
四、“甘露案”与教育行政诉讼裁判方法
(一)目的解释及规范限缩
(二)实质法治与开放性的解释方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之比较分析——从高校学生身份处分权的制度安排出发[J]. 葛新斌. 教育学报. 2005(06)
本文编号:3329712
【文章来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件争议点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理由
二、“甘露案”与教育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甘露案”与教育行政诉讼裁判依据
(一)学校及校规校纪的性质问题
(二)校规校纪的效力层级问题
四、“甘露案”与教育行政诉讼裁判方法
(一)目的解释及规范限缩
(二)实质法治与开放性的解释方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之比较分析——从高校学生身份处分权的制度安排出发[J]. 葛新斌. 教育学报. 2005(06)
本文编号:332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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