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秦简(叁)“暨过误失坐官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发布时间:2021-08-14 13:55
自《岳麓书院藏秦简(叁)》2013年6月出版发行以来,该书所载的十五个奏谳文书引起了历史学界、法律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第六个文书所载《暨过误失坐官案》,主要讲述了江陵县官员暨因为不满上级对自己的惩罚,提出上诉,经审讯减轻了惩罚的案件。本文试图从秦律条文出发,对官员暨受到不同判决的依据进行分析,反映了人的主观意愿在秦代法律判决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揭示了由秦到汉,"严刑峻罚"逐渐动摇的趋势。
【文章来源】:黑龙江史志. 2015,(0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前两次判决
二、第三次判决
三、出现不同判决的原因
四、对秦汉间法律思想转变的认识
本文编号:3342588
【文章来源】:黑龙江史志. 2015,(05)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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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两次判决
二、第三次判决
三、出现不同判决的原因
四、对秦汉间法律思想转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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