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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型寻衅滋事罪认定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06 20:21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水平的发展、社会情况的变化,正常社会秩序受到的威胁也不断发生变化,网络环境下的寻衅滋事行为正是新出现的一种威胁。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规范网络环境下的寻衅滋事行为,但网络环境下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都相对特殊,犯罪构成问题亟待细化。因此,笔者将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理论入手,结合网络的特殊性对网络寻衅滋事行为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第一章介绍了当前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司法解释中的网络寻衅滋事罪的两种类型及特征。第二章提出了网络型寻衅滋事罪认定的争议问题,并对问题予以解释说明,明确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确认“网络空间”属于具备公共场所性质的载体,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公共秩序”与网络环境下的“公共场所秩序”具有相同法律意义,同时明确网络型寻衅滋事行为只有对现实空间造成危害后果才构成寻衅滋事罪,从而解决对寻衅滋事罪客体理解不一致的问题。第三章对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定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严重混乱”、“情节恶劣”等核心问题进行界定,明确认定造成公共秩序“严...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析
第一章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概述
    第一节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出现的背景
    第二节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及特征
        一、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概念
        二、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类型
        三、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第二章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认定
    第一节 网络空间公共场所的属性认定
        一、网络空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存争议
        二、“公共秩序”与“公共场所秩序”的差异之争
        三、网络空间具有社会性特征
        四、网络空间具备“公共场所”属性
    第二节“公共场所秩序”与“公共秩序”之辨析
        一、对“公共场所”的传统理解
        二、对“公共秩序”的理解
        三、“公共场所秩序”与“公共秩序”的关系
第三章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认定
    第一节“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的认定
        一、网络寻衅滋事行为中辱骂、恐吓的涵义
        二、利用网络实施的辱骂、恐吓型寻衅滋事罪认定
    第二节“情节恶劣”的认定
        一、立法、司法解释对“情节恶劣”认定存在的问题
        二、认定“情节恶劣”的完善设想
    第三节“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的认定
        一、虚假信息的认定
        二、“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认定
        三、“起哄闹事”的认定
    第四节“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
        一、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相关规定
        二、判断“严重混乱”的因素
第四章 网络型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认定
    第一节 主观故意性的认定
        一、不同主体身份的主观故意性认定
        二、主观故意性对共犯认定的影响
    第二节 主观方面“恣意性”的认定
        一、“恣意性”与“流氓动机”的区分
        二、“恣意性”的具体认定
    第三节 主观方面“明知”的认定
        一、造假传假者主观方面“明知”的认定
        二、网络虚假信息的转发者主观方面“明知”的认定
        三、信息网络的服务提供者和网站管理者“明知”的认定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的限定——以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为视角[J]. 王霖.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02)
[2]诽谤罪中散布行为的界定[J]. 韩玉胜,胡杰.  人民检察. 2014(05)
[3]网络言论的刑法规制范围——兼评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J]. 李会彬.  法治研究. 2014(03)
[4]网络寻衅滋事的理解与适用[J]. 曾粤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4(02)
[5]网络谣言的刑罚裁量[J]. 陈阳.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4(02)
[6]“双层社会”中传统刑法的适用空间——以“两高”《网络诽谤解释》的发布为背景[J]. 于志刚.  法学. 2013(10)
[7]从刑法修正案(八)看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人的责任问题[J]. 杨海涛.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2(03)
[8]从死而不僵的“流氓罪”看制度之弊[J]. 陆煜颖.  法制与社会. 2011(35)
[9]论随意殴打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方舟子遇袭案分析[J]. 胡莎.  法制与社会. 2011(05)
[10]超越主客观解释论:刑法解释标准研究[J]. 袁林.  现代法学. 2011(01)

博士论文
[1]寻衅滋事罪问题研究[D]. 张维.吉林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寻衅滋事罪相关问题探析[D]. 郑漫容.中国政法大学 2007
[2]寻衅滋事罪法理研讨[D]. 吴勇华.湖南师范大学 2006
[3]寻衅滋事罪实务问题研究[D]. 韩珊.中国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42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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