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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垄断入刑刍议

发布时间:2021-10-11 04:25
  在我国反垄断法中是否规定刑事责任制度,需从2个方面加以考量,一是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加以考量的结果,二是从刑事法律适用的角度来加以考量。为了保障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是必然之选。 

【文章来源】: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3,5(1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从刑事立法角度考量
    (一) 从罪刑法定原则角度考量
    (二) 从国际惯例考量
    (三) 从立法的前瞻性角度考量
    (四) 从刑法的威慑角度考量
    (五) 从垄断行为具有的危害性考量
二从刑法适用角度考量
    (一) 从国际惯例考量
    (二)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性考量
    (三) 从刑罚的谦抑原则考量
三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制度研究[J]. 谭袁.  朝阳法律评论. 2012(01)
[2]论反垄断法中的慎刑原则——兼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非刑事化[J]. 李国海.  法商研究. 2006(01)



本文编号:342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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