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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刑事审判中陪审团适用法律权述评

发布时间:2021-11-04 14:39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美国刑事审判陪审团均享有一定的适用法律权。在当代美国刑事审判中,陪审团适用法律的权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法官指示下享有有限的定罪权,二是死刑判处权,三是宣告法律无效权。因此,认为陪审团只负责认定事实、没有适用法律权,显然是对美国刑事审判陪审团制度的误解。美国刑事陪审团享有的法律适用权对于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启示意义。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 2017,(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美国刑事审判中陪审团享有明示的适用法律权之演变
    (一)陪审团是否享有明示的适用法律权之问题在英国的产生
    (二)美国陪审团享有明示的适用法律权之兴起
    (三)美国陪审团明示的适用法律权之衰落
二、美国刑事审判中陪审团享有的使法律无效权之理论与实践
    (一)陪审团使法律无效权的含义
    (二)陪审团享有使法律无效权的理论来源
    (三)陪审团行使使法律无效权的案件状况
三、美国刑事审判中陪审团享有适用法律权之评析
    (一)美国刑事审判陪审团享有适用法律权之模式:有限的法律适用权
    (二)法院对陪审团行使使法律无效权的基本态度:严格控制
    (三)美国刑事审判陪审团享有使法律无效权的正当性分析
四、结语



本文编号:347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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