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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适用关系 ——以法人制度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5 05:17
  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民法总则的修订协调了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尤其解决了之前民法通则与相关单行法律之间存在的冲突,将社会生活中的各项规则进一步明确。其中,法人制度作为民法总则的重要内容,在这次修改中变动最多。总的来说,修改后的法人制度大致遵循了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原则,但也与之产生了矛盾。那么当法条规定出现偏差和不同时,遵从新法还是特别法就出现了争议。本文一方面例举民法总则法人一章中具典型意义的法条与公司法中相关规定进行立法对比,利用文献研究法、语义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三种方法论证二者的关联及不同;另一方面以相关典型案例为切入口,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如遇法律规定不明确甚至冲突矛盾时该如何准确适用法律,理清法律依据、总结裁判思路,从而为今后民商法的发展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从本文中分析的几个方面来看,当民法总则出现新增条款且公司法未有规定,或二者规定雷同时,应选择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体现其“统帅”之地位;当公司法的固有规定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的法律需求时,民法总则作为新法就具有选择适用的... 

【文章来源】: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1.2.1 研究内容
        1.2.2 研究方法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1.4.1 本文的创新之处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第二章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与公司法规定的关联
    2.1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与公司法的法理分析
    2.2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与公司法内容的交叉
        2.2.1 营利法人的设立
        2.2.2 法人的独立地位
        2.2.3 关联关系
        2.2.4 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2.3 法人制度与公司法规定的主要不同
        2.3.1 营利法人的内设机构
        2.3.2 法人的清算义务人
        2.3.3 公司撤销决议的规定
第三章 民法总则中法人制度与公司法不同规定的适用
    3.1 可直接适用民法总则的
        3.1.1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
        3.1.2 法人的清算义务人
    3.2 设立人的责任承担
    3.3 公司决议瑕疵
        3.3.1 公司决议瑕疵的法律依据
        3.3.2 公司决议瑕疵实证研究
        3.3.3 裁判思路与适用总结
第四章 民法总则下对公司法的完善与发展
    4.1 公司法完善的重要性
    4.2 对公司法发展完善的相关建议
        4.2.1 以民法总则为基本原则,对公司法进行修改
        4.2.2 出台最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情况



本文编号:347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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