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谊行为的司法认定及其处理
发布时间:2023-06-01 20:34
情谊行为因当事人之间身份关系的特殊性、无偿性、非交易性、风险性,及缺乏法律效果意思等特点,而有别于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现行立法设计的缺失和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法律的差异,导致了法律救济效果的孱弱,这些都给因情谊行为引发的纠纷在司法裁决中带来了相当大的困扰。通过对情谊行为在民法上属性的界定,提出了对情谊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价值衡量的司法处理的建议。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情谊行为在民法上的性质界定
(一)无名合同说
(二)准合同说
(三)侵权说
三、情谊行为的处理: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
(一)情谊行为的认定
(二)侵权法的适用
(三)价值衡量
本文编号:38270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情谊行为在民法上的性质界定
(一)无名合同说
(二)准合同说
(三)侵权说
三、情谊行为的处理: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
(一)情谊行为的认定
(二)侵权法的适用
(三)价值衡量
本文编号:382700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827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