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4-02-27 22:10
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性,签订保密协议的高管一旦侵犯公司商业秘密,会同时触犯多部法律。对于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违约责任、法定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形下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结合国内外理论与实践,本文认为,公司有权选择提起仲裁或诉讼,但当其同时提起多个仲裁或诉讼时,仲裁机构或法院应当仅受理一个。法院裁判时应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义务作为证据对待。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公司适用法律的选择权问题
公司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公司请求权的选择
仲裁机构与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仲裁机构与法院的立案问题
法院的管辖权分析
法院适用法律问题
国内外对保密义务 (忠实义务) 的定位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
结论
本文编号:39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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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适用法律的选择权问题
公司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公司请求权的选择
仲裁机构与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仲裁机构与法院的立案问题
法院的管辖权分析
法院适用法律问题
国内外对保密义务 (忠实义务) 的定位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
结论
本文编号:39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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