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22 01:19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在中国属于一种全新伪业务,主要应用于个人贷款业务之中,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银行的信用风险。该项保险业务推行一段时间后,各地投保人(债务人)恶意骗取贷款、逃废债务的情况愈演愈烈,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急剧增加,法律纠纷大量涌现。明确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和法律适用对规范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各方当事人的行为,有效维护各方利益显得尤为重要。在明确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法律性质的前提下,就保险合同签订,保险人理赔后权利实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0 引言
1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概述
2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
2.1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为财产保险
2.2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为保证保险
2.3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不属于信用保险
2.4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不是担保
3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规定
4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适用
4.1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合同签订的法律适用
4.2 保险人理赔后权利实现的法律适用
5 结语
本文编号:3961722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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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1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概述
2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
2.1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为财产保险
2.2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为保证保险
2.3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不属于信用保险
2.4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不是担保
3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规定
4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适用
4.1 个人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合同签订的法律适用
4.2 保险人理赔后权利实现的法律适用
5 结语
本文编号:396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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