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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伪批判”的回应

发布时间:2023-02-28 18:47
  <正>学术探讨中观点的交融和碰撞发生的前提应是对研究课题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全面了解,并总结、归纳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从理性、客观的视角出发,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尽力在论述时充分理解其他学者观点基础上实现逻辑自洽、自圆其说、言之成理。任何为了批判而进行的所谓"批判",即使辞藻再华丽、言语再犀利、论证再巧妙,也终究会陷入固步自封、只能"自说其圆"的"伪批判"泥潭。笔者认为,人工智能时代是一个全新的时代,这一时代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已经并还将继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对混淆概念型“伪批判”的回应
对移花接木型“伪批判”的回应
对自相矛盾型“伪批判”的回应



本文编号:375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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